团十七届中央书记处举行第十三次集体学习

发布人: 时间:2014-12-01 点击数:

团十七届中央书记处举行第十三次集体学习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来明围绕主题进行了讲解。受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委托,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贺军科主持集体学习并讲话。

贺军科指出,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,同时对共青团等人民团体发挥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,全团要按照李源潮同志“树立法治思维、共建法治社会、加强法治教育、完善依法活动”的重要指示,具体贯彻好四中全会精神。

一是要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宣传教育。要向青年讲清楚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,讲清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系,讲清楚依宪治国、依宪执政和西方所谓“宪政”的本质区别,增进青年对党的领导的认同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认同和拥护。

二是要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践行。要宣传阐释公正、法治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要求,帮助青少年加深理解,增强法治意识,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和实践活动,引导青少年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,培育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个人品德,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道德土壤和道德滋养。

三是要抓好面向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。要把面向青少年普法、引导青少年守法作为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,从小培养青少年自觉遵守法律、信仰法治的观念,在面向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中,要特别注意克服形式主义的问题,引导青少年认识到法律既是个人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,也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。

四是要积极参与共建法治社会。要充分发挥共青团、青联所联系的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作用,积极参与立法协商、立法咨询等方面的工作,同时通过深化拓展“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”等活动,引导青少年有序参与、理性表达诉求,要以贯彻“两法”为重点,努力推动健全青少年法律援助、利益协调、权益保障的渠道和制度体系。

五是要强化青年干部的法治思维。要重点面向团干部、青年公务员群体,有针对性地抓好教育培训和管理,帮助青年干部增强法治观念,发挥表率作用,遵守法律法规,严格依法用权、依法行政、依法办事,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模范。

六是要依法依规加强团的自身建设。要把法律规定、党的要求和团的职能统一起来,进一步梳理、完善、加强团的制度建设,提高团的工作和建设制度化、规范化水平,大力强化制度执行和制度落实。

团中央书记处书记罗梅、周长奎、徐晓、傅振邦,团中央机关全体干部、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代表参加了学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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